索引号: 11370686004215295C/2022-04887 成文日期: 2022-11-23
发布机构: 栖霞市人社局 组配分类: 个体工商户扶持政策

栖霞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扶持政策

发布日期:2022-11-23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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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应符合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让本单位达到就业困难人员标准的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然后再重新招用的形式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经认定后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5%给予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文件依据:关于印发《烟台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烟财社【2019】10号、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服务的通知》的通知 烟人社字〔2021〕83号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报到证未派遣到具体用人单位,毕业后未办理就业登记、未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工商登记注册等信息。

用人单位申报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开发补贴须知 

一、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请用A4纸准备)    

       1、《用人单位吸纳和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开发补贴申领表》1份;     

       2、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3、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记账凭证。   

 二、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向用人单位参保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2、申请单位必须填写本单位的对公账户,个人账户无法办理。      

3、单位注册地和办公地址必须一致。

4、用人单位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在招用时存在有效的营业执照,不予发放补贴。

申请地点:栖霞市腾飞路197号政务服务中心620

电话:0535-523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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