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2022年度新增水肥一体化任务目标,切实保障水肥一体化示范项目奖补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强化示范引领,以资金奖补的形式,集中打造一批技术先进、管理规范、效益明显、可复制推广的水肥一体化示范区,以典型示范带动,推动水肥一体化聚集连片建设,推动水肥一体化快速发展,充分发挥水肥一体化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绿色发展方面的巨大作用,从而深入挖掘水、肥潜力,有效缓解全市水资源供需矛盾,控制化肥使用量,保护环境。
二、奖补对象和技术标准
(一)奖补对象。全市范围内种植粮食、水果、蔬菜等作物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优先对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的村办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大奖补力度。奖补对象信誉较好,在以往实施的项目中无重大违纪违规和未通过竣工验收等问题;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技术指导、技术标准和要求,接受验收;在同一地块上无重复享受任何其他资金支持的水肥一体化奖补情况。
(二)技术标准。2022年新增水肥一体化必须具备功能完善、装置完整、正常运转的水肥一体化系统。技术模式包括滴灌、微喷、喷灌、涌泉灌、喷水带等,灌溉和施肥必须同步进行。
管网须包括主管、支管和滴灌带(管)三级管网,水泵、动力机配置与生产需要相匹配;肥料储存装置采用塑料等耐腐材质;施肥装置需满足生产需求,可根据情况使用注射泵、文丘里施肥器、施肥罐或其他泵吸式施肥装置。
三、资金安排和要求
2022年,烟台市农业农村局已向我市安排资金77万元,用于支持水肥一体化项目的推广实施。其中3万元用于水肥一体化技术宣传推广、基层农技人员和肥料经销商技术培训、资料打印、第三方审计等方面。74万元采取先建成后奖补的方式,主要用于对2022年度新增的先进、适用、优质的水肥一体化设备进行资金奖补,不包括水源、道路、沟渠、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与水肥一体化项目建设无关的内容。
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向所在镇街申报,并提供水肥一体化建设购置设备正规税务发票、采购安装合同或收据、设备明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租赁、承包、流转合同等证明材料,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第三方进行审计验收。所有申报经营主体要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加强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骗补、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
(二)加大技术指导
加强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民的技术培训,在关键农时组织技术专家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面对面对农民群众进行水肥一体化技术培训指导,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科学施肥、节水灌溉知识,不断提升水肥一体化技术整体应用水平,提高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的覆盖率。
栖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