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亮化美化”工程,扮靓东山体育场、苹果公园、牟氏庄园等建筑景观,改造文化、龙腾广场休闲娱乐区,点亮标志建筑及沿途景观。
责任单位
综合行政执法局
监督方式
05353-2723908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计划合同签订,图纸深化设计及开工前准备工作
按二季度进度计划对高速口绿化景观、霞光路商圈、民生路商圈、跃进路商圈;龙腾广场周边建筑景观、东山体育场与周边建筑景观亮化节点完成50%,并对完成节点进行通电试运行
按三季度进度计划对高速口绿化景观、霞光路商圈、民生路商圈、跃进路商圈;龙腾广场周边建筑景观、东山体育场与周边建筑景观亮化节点完成95%,道路照明节点完成40%,并对完成节点进行通电试运行
按四季度进度计划对高速口绿化景观、霞光路商圈、民生路商圈、跃进路商圈;龙腾广场周边建筑景观、东山体育场与周边建筑景观亮化节点完成100%,道路照明节点完成100%,并对所有完成节点进行通电试运行。计划10月底进行项目初验并11月初对工程提交终验
季度 | 工作进度 | 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一季度 | 合同已签订,图纸已完成深化设计,工程已开工 | 一季度按进度计划顺利开展及实施 | 提前计划好二季度的进度计划,并组织好有关措施,保证二季度进度计划顺利开展 |
二季度 | 完成对高速口绿化景观、霞光路商圈、民生路商圈、跃进路商圈;龙腾广场周边建筑景观、东山体育场与周边建筑景观亮化节点完成50%,并对完成节点进行通电试运行 | 二季度按进度计划顺利开展及实施 | 提前计划好三季度的进度计划,并组织好有关措施,保证三季度进度计划顺利开展 |
三季度 | 完成对高速口绿化景观、霞光路商圈、民生路商圈、跃进路商圈;龙腾广场周边建筑景观、东山体育场与周边建筑景观亮化节点完成95%,道路照明节点完成40%,并对完成节点进行通电试运行 | 三季度按进度计划顺利开展及实施 | 提前计划好四季度的进度计划,并组织好有关措施,保证四季度进度计划顺利开展 |
四季度 | 已完成 | 已完成“亮化美化”工程,扮靓东山体育场、苹果公园、牟氏庄园等建筑景观,改造文化、龙腾广场休闲娱乐区,点亮标志建筑及沿途景观。 | 已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