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加强监测预防,提高救援能力
责任单位
应急局
监督方式
0503—5228625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完成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数据上报、核查和质检,配合上级推进灾害风险区划评估,推广应用普查成果。
完成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数据上报、核查和质检,配合上级推进灾害风险区划评估,推广应用普查成果。
完成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数据上报、核查和质检,配合上级推进灾害风险区划评估,推广应用普查成果。
完成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数据上报、核查和质检,配合上级推进灾害风险区划评估,推广应用普查成果。
季度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一季度 组织协调应急、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务、住建、综合行政执法、交通、气象等涉及主灾种相关单位完成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调查任务。 大部分单位基本按任务要求完成普查工作。 迎接上级对普查数据的质检、核查;针对住建、交通部门未及时通过上级质检的情况,重点进行督导。
二季度 相关单位普查数据完成并上报,均通过省、烟台市级数据质检、核查。 普查数据达到了上级明确的标准要求。 配合上级实现数据资源的汇交,形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普查综合风险普查数据库。
三季度 配合上级实现数据资源的汇交。 形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普查综合风险普查数据库。 配合上级推进灾害风险区划评估,早日实现对研究普查成果的转化应用。
四季度 已完成 积极发挥市普查办公室作用,督导应急、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务、住建、综合行政执法、交通、气象等主灾种部门及时完成风险普查阶段性工作任务,推进灾害风险区划评估工作进度,加快对研究普查成果转化应用工作的落实;按照通知要求,12月15日前,完成“县级行业领域隐患信息补充”工作汇总上报。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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