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15295C/2022-04251 成文日期: 2022-10-21
发布机构: 栖霞市人社局 组配分类: 创业补贴

栖霞市拟享受创业补贴人员情况公示2022年第3号

发布日期:2022-10-21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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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烟台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烟财社[2019]10号、《关于印发烟台市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烟人社字[2020]28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烟政字〔2021〕64号)文件规定,现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12个月和6个月以上的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对2018年1月1日以后领取营业执照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符合条件的、正常经营满12个月以上的、租用经营场地创业未享受过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创业人员,拟享受创业补贴人员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

如对附件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栖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5216676

电子邮箱:qxcyfwk@163.com

联系地址:栖霞市凤翔路298号


附件:栖霞市拟享受创业补贴人员情况公示名单

2022年第3号创业补贴人员情况公示名单.xlsx


栖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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