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就业创业职业培训
业务代码:372014029000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
三、申请主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准的培训机构
四、培训项目
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短期培训、创业培训、网创培训、创业培训+实训
五、对象范围
贫困家庭子女、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生(含技师学员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城乡为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刑期不足两年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等符合培训条件的各类人员。
六、培训内容
就业创业培训
七、培训课时
职业技能培训课时不低于 100 课时,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课时不低于 60 课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课时不低于 80 课时,短期培训课时不低于 40 课时,创业培训不低于 80 课时,网创培训不低于 56 课时,创业培训+实训不低于 120 课时。每课时为 45分钟。
八、授课地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准的培训机构
九、补贴标准
参考《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烟人社字〔2019〕105 号文补贴标准执行
十、报名材料
能证明各类人员身份的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报名地点
开展就业创业职业培训的各培训机构
十二、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政务服务中心6楼629室
2.电话咨询:0535-5235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