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18461X/2022-00039 成文日期: 2022-01-05
发布机构: 栖霞市教体局 组配分类: 事业单位招聘

2021年栖霞市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发布及进入笔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审查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05 来源: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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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栖霞市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进入笔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2021年栖霞市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进入笔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2022年1月1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在栖霞市教育和体育局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栖霞市跃进路510号,教育体育局十字路口向南10米,马路东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笔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本人须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携带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面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栖霞市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栖霞市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同底版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和如下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人员:

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携带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生源地证明材料(全国项目山东生源的需要提供)、档案管理证明信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相关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志愿服务证》和服务地相关机构出具的考核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②“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档案管理证明信,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国家统一招生,2019年、2020年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证明〔档案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择业期(二年)内曾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参加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提供本人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参加相应项目及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和参加服务基层四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以及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2)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人员

①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档案管理证明信,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②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代替就业报到证)、档案管理证明信。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③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代替就业报到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和档案管理证明信(采用《简章》附件3、4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等。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有工作单位,但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专业研究方向相关证明,研究生毕业生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资格证书等。

有关注意事项详见《2021年栖霞市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及其《应聘须知》(附件2)。

笔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笔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进入笔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递补

面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笔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面试成绩合格线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对个人造成损失。

咨询电话:0535-5211108

附件:

1.附件1:2021年栖霞市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xls

2.附件2:学历、学位网上认证流程.doc

3.附件3: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承诺书.doc


栖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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