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政办发〔2022〕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相关企事业单位,省市属驻栖相关单位,有关指挥部办公室:
为确保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市政府决定对报告确定的83项重点工作进行分解立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市政府分工,83项重点工作分别确定了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牵头单位要制订详细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责任人员、节点目标和保障措施,经牵头市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各配合单位要主动对接牵头单位,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共同推进工作落实。相关内容请于2022年2月28日前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备案。(联系电话:5218345,邮箱qxszfbgsdcs@yt.shandong.cn)
二、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对照分解立项督查的工作目标任务逐一抓好落实。牵头单位要紧扣工作任务主题,对牵头负责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做到简明扼要、条理清楚、数据详实(包括具体数据、完成比例),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于每季度结束后一周内,通过协同平台报送市政府督查室。
三、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大督查跟踪力度,严督实查,按节点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情况报告市政府。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