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344370A/2021-14872 成文日期: 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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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丨栖霞市印发《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9-26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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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栖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栖霞市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方案》全面分类落实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方案》指出,要严格执行清单管理制度,梳理确认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明确实施事项许可审批和承担监管职责的层级和部门,制定本层级事项的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严格落实审批制度分类改革,遵守上级政府确定的分类改革原则和要求,鼓励实施创新举措,直接取消审批事项,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及时掌握相关备案要求、办事指南、业务规范和流程。依法调查处理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实行告知承诺,一次性告知企业经营许可具体条件、监管规则和承担的法律后果;对优化审批服务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要采取措施提升审批效率,强力推进“极简审批”,探索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的创新举措。

《方案》要求,要强化改革配套措施,加强登记注册环节“双告知”,明确经营范围条目和“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对应关系;强化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坚持“谁审批谁录入、谁监管谁录入、谁处罚谁录入”的原则,将企业登记注册、许可审批、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归集至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山东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电子证照归集应用,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广泛推动电子证照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应用,通过电子证照共享,实现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在政务服务、商业活动等场景普遍推广企业电子亮照亮证。

《方案》强调,要强化组织推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协调指导、督促落实,推动建立行政审批与行业监管相互衔接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做好核发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企业登记许可事项双告知、信息推送工作;抓好改革落地,要加强与上级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结合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协同配合,做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和监管措施的落实;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信等多种宣传方式做好改革宣传和政策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加强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建立严格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科室和负责人,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改革,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让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联系人: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转变和改革推进科 乔忠慧

联系电话:0535-5222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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