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K212252559/2021-13194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成文日期: 2021-08-30 发布日期: 2021-08-30
发文机关: 栖霞市政府办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推进 优化营商环境 方案 统一登记号: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30 来源:栖霞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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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政办发(2021)2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和栖霞市工作部署和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明确重点目标、攻坚任务和责任单位,打造公平、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和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着力提升企业满意度

(一)注重企业诉求的受理解决。

1.配合烟台市做好“政企通”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应用工作。实行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涉企问题一口受理、交办、反馈、考核,实现“一个平台管理、分类统筹办理、各方联动、高效处置”。(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民生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2.走访听取企业诉求。9月中旬前,组织开展企业走访调查活动,认真宣讲营商环境政策,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对企业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问题,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整改到位。(牵头部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3.配合烟台市加强“政企通”服务专线应用。将烟台市转发的工单转办给各承办单位,并做好回复工作。9月底前完善政策专家库名单25名,便于烟台市通过“三方连线”第一时间找到政策专家进行业务解释。(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民生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4.建立涉企问题协调专项小组。8月底,围绕解决人才用工、能耗煤耗、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审批服务、土地、资金、法律、基础设施配套、科技创新等10个领域问题,分别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牵头负责的专项小组(专项小组名单附后),对热线平台提交的问题,进行集中研究、处理。(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5.配合烟台市开展“帮帮团”企业援助服务。配合烟台市“帮帮团”服务企业团队快速解决企业诉求。(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民生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6.建立企业诉求“清零”机制。以“事要解决、企业满意”为目标,对于烟台市派发涉及企业诉求的“政企通”工单,各承办单位要第一时间与诉求人联系沟通,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并在办理期限内进行回复,确保诉求清零见底。(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民生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7.指导企业做好问卷填报。认真研究去年国评的企业调查问卷,指导企业安排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专门负责问卷填报,确保问卷填报质量。工作中要尊重企业意愿,按照实事求是原则进行填报,不得强制企业按标准答案答题、不得代替企业答题,更不得干扰或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牵头部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营商环境一级指标牵头部门)

(二)强化涉企政策的落地实施。

8.继续做好政策梳理解读和媒体发布。抓好“免申即享”政策事项的落实实施。将烟台市推出的惠企政策合订本免费发放到全市企业;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热线、政企通“回音壁”等线上线下渠道,采取新闻发布会、访谈、动漫等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9.开展全市政策“大起底”“大修订”。8月底前,以部门为单位对政策进行“立改废释”,重新修订发布能够激发市场活力、让企业实实在在享受到红利的政策清单式文件。(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10.开展政策落地联合检查。对各级各部门政策梳理和落地实施情况开展联合检查。(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审计局;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11.改版提升市政府门户网站。10月底前推出新改版的市政府门户网站,推动政府网站建设再上新台阶。(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12.持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各级各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配套措施、服务指南等,全量、全渠道予以公开。重点推进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8个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三)全面深化简政放权。

13.全力做好上级下放、取消和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对于上级取消下放事项、取消证明材料未及时在平台调整等类问题,8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14.强化下放权力审管联动。建立审批和监管信息互通制度,即时将相关情况推送至信息联动平台,实现行政审批与监管信息双向告知、共享共用。(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15.实施“两免”政策。加快应用推广证照和数据服务中台,做到凡是部门能提供的证明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四)不断优化监管手段。

16.以信用为基础强化精准化监管。建立以行业信用评价为依据的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年内实施信用分级分类制度的领域达到20个以上。提高监管信息的归集共享,开展精准化、靶向性监管,实现“无事不扰”与严格监管有机结合。(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17.加强部门联合监管。进一步加大监管、检查统筹力度,将更多部门、更多事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参与联合抽查部门达到20个以上,抽查事项增加到120个以上,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打扰。(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18.对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严格控制重点监管事项数量,规范重点监管程序,实行跟踪监管、直接指导。(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19.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不罚”“轻罚”清单机制,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及时纠正的免予行政处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包容审慎对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对新设立的“四新经济”市场主体给予1-2年“包容期”,在“包容期”内不触碰安全底线的一般违法行为,创新通过批评教育、提醒告诫、约谈指导、责令改正、行政建议等柔性监管与服务措施,帮助市场主体纠错减负。(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五)增强涉企服务便利度。

20.深入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行动。对于平台查询精准度不高、办事指南准确度不高、办事重复注册验证等类问题,9月底前完成清理整顿;对“好差评”主动评价率、平台注册用户量、用户活跃度、即办件占比、网办深度、电子印章备案率、办件信息归集等有量化要求的指标,要实行周调度、月通报,10月底前取得实质性提升。9月底前完成“全省通办”“双全双百”工作涉及的73项高频事项的标准化提升工作,年底前取得较大突破。推动“前端展示、窗口收件、业务办理”三侧数据同源,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不同层级之间“协同化管理、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各镇街)

21.深入开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在做好政务服务“全省通办”的基础上,10月底前,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选取我市与京津冀交流频繁的通办事项,接入京津冀区域通办圈。12月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22.推动数据共享对接。推动各业务信息系统与全国、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形成事项受理端统一入口和办结端统一出口管理模式。8月底前,全面摸清制约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的数据共享需求,年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23.全面提升网上大厅办事便利度、“一网通办”覆盖度和网上办事深度。网办事项承诺办结时限相对法定办结时限平均压减80%以上;即办件占比平均不低于50%。深化“一窗受理”改革,8月底前,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事项通办比例不低于85%。推动线上、线下服务并行,对已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同步提供线下窗口办事服务,加快实现线上线下办事一个标准、一套材料、一体化办理。(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各镇街)

24.梳理编制公布“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凡是法定程序没有要求必须见面的审批事项,一律列入“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对法定程序要求必须见面的审批事项,通过现代化信息手段可以达到法律要求的,一律列入“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8月底前,编制公布栖霞市“不见面审批”全程网办事项清单。(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25.着力提升政务服务网办比例和水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各部门按照“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逐要素、逐步骤开展网办路径的需求分析,与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共同打通全部网办路径。无省级以上自建系统的全程网办事项率8月份达到40%,9月份达到50%以上,年底达到80%以上。(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26.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12月底前,依托各级便民(党群)服务中心以及便民服务站、代办点等,综合运用窗口、互联网、手机、一体自助机等形式,通过直接下放、委托收件、政银合作、自助服务等方式,推动基层高频服务事项“一门、一窗”办理和镇(街)、村(社区)网上政务服务站点全覆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上网运行,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各镇街)

27.整合运行网上“中介超市”。梳理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实现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9月底前做好中介服务机构进驻网上“中介超市”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一律实行“申请即入”。(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28.大力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10月底前,组织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到政务服务窗口一线,进行“换位式”体验,找准政务服务流程堵点痛点,推动服务理念重塑、服务模式再造、服务质效提升。(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二、全面抓好18个指标优化提升

29.对标优化创新。根据烟台市优商办制定的《烟台市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工单(第三批)》和新发现“难点、堵点问题清单”,组织指标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的整改优化。(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30.严格落实任务工单计划。8月底前,开展6、7月份任务工单完成情况“回头看”工作。9月份在完成当月任务工单推进落实的基础上,督导各部门做好未完成任务工单整改落实,确保9月底前800项主要工作全部完成。(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31.做好佐证材料准备工作。根据烟台市优商办迎评填报团队的要求,围绕2021年评价重点内容,梳理相关佐证材料。(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32.做好案例准备和上报工作。根据烟台市优商办的要求完成案例准备和上报工作。由一级指标牵头部门负责,以“2020年国评、省评案例题目”“近2年国家、省重点关注行业、领域”“企业群众急愁难盼问题”为重点,形成“重点政策措施清单”。各二级指标责任部门结合清单,对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梳理优秀案例(每个单位至少2篇),报一级指标牵头单位审核。9月底前完成案例筛查上报。(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33.抓好迎评填报。组织全市各部门配合烟台市迎评填报团队完成填报答题。(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34.总结迎评工作。11月份测评结束后,组织18个指标牵头单位,结合国评评测重点和上级最新要求,在基本完成补齐短板差距的前提下,围绕创新突破,制定提升工作新措施。(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三、积极营造浓厚氛围

35.打造栖霞营商环境品牌。以全国、全省一流目标,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带动,打造样板工程,总结推广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创树立得住、推得开、叫得响的“栖霞品牌”。(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36.加强宣传引导。深化新闻媒体合作,深入开展多层次、多维度、多渠道的宣传报道,强化数字媒体的应用,采取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将改革的新政策、新举措及时有效的广而告之,推动改革更加“接地气”,营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37.做好舆情应对。对市场主体反映出的问题,及时跟进,全面了解,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尽快解决,避免形成大的舆论舆情。(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四、切实强化组织保障

38.加强组织领导。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内设综合协调组、业务推进组、系统提升组、企业服务组、宣传舆情组、监督执纪组6个工作组,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具体推进。实行专项小组工作会议制度和专项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推进机制,定期集中开会研究部署、协调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重点工作、重大问题。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本部门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抓落实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作体系和制度,强化队伍建设,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按期完成。(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39.强化调度推进。围绕营商环境基础建设情况、“四上”达标企业纳统情况、法治市场环境建设、数据共享情况、政务公开情况、全程网办率情况、“放管服”改革情况、12345“政企通”企业服务专线反映问题解决情况、宣传情况等指标,量化细化每项指标标准,建立系统完备的工作调度推进机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附件:

1.栖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小组成员名单

2.栖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内设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3.10个领域专项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栖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小组成员名单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调整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孙永刚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史大琛  市政府副市长

林香志  市政府副市长

刘海华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张付煜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林宏亮  市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陈光林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蒋声岩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卫国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秀元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永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于述东  市公安局局长

柳  浩  市司法局局长

王福正  市财政局局长

刘盛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云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柳准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向阳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晓丽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健生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振松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林建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  民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耀东  市统计局局长

王大勇  市商务局负责人、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王新利  市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林  迅  市大数据服务中心主任

温  利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隋  军  市税务局局长

史大磊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局长

孙卫东  人民银行栖霞支行行长

郑  静  烟台银保监分局栖霞监管组主任

江宏明  国网栖霞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卫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王秀元同志、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蒋声岩同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李振松同志、市大数据服务中心主任林迅同志、市民生服务中心主任王新利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栖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内设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业务推进组、系统提升组、企业服务组、舆论宣传组、监督执纪组6个工作组,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具体推进。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李卫国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员:张付煜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蒋声岩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秀元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福正市财政局局长

        李振松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林迅市大数据服务中心主任

        冯建忠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措施、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协调各市直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及时了解掌握国家、省、市营商环境评价的具体部署要求等相关情况;负责协调解决营商环境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重点疑难问题;负责建立和完善日常工作调度机制,定期组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调度统计。具体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二、业务推进组

组  长:李振松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成  员:温  利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吕建军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新旧动能办常

务副主任

林明波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广达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劳

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

孙小进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徐学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四级主

任科员

王学志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李广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学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二级主办

曹庆国  市统计局副局长

周春杰  市税务局副局长

徐英涛  国网栖霞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规划、部署落实全市营商环境基础建设推进工作,重点抓好一级指标牵头单位、二级指标责任单位填报基础性工作以及任务工单推进落实;负责对上工作信息报送,对内宣传素材提供;负责建立18个指标优化提升重点工作台账,定期汇总报送全市工作进展情况;负责营商环境国评、省评的组织实施、整改提升等相关工作。具体工作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三、系统提升组

组长:林迅市大数据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王学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于  明  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副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中相关数据资源整合、归集、应用、共享、开放等工作;推进电子证照应用,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应用系统提供技术支持;负责自建系统的接口对接;负责推进政务服务平台的优化提升。具体工作由市大数据服务中心负责。

四、企业服务组

组长:王新利市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温利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冯建忠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

吕建军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新旧动能办常

                务副主任

齐维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柳华春  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明波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广达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劳

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

孙小进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徐学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四级主

                任科员

李树峰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广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学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二级主办

主要职责:配合烟台市做好涉企投诉渠道整合;建立健全企业服务、问题解决、政策推送机制。具体工作由民生服务中心负责。

五、宣传舆情组

组长:蒋声岩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员:胡国锋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社科联主席

马万里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冯建忠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

齐维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王学志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陈  华  市网络信息服务中心主任

主要职责:通过新闻发布会、报纸、电视、网络媒体、新媒体等渠道平台统筹规划、安排部署优化营商环境整体宣传工作,及时大力宣传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和经验;做好网上舆情信息处置工作,同时将相关情况反馈至业务推进组、企业服务组进行协调处理。具体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

六、监督执纪组

组  长:张付煜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成  员: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

主要职责:负责监督各责任主体履职情况,受理举报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附件3

10个领域专项小组成员名单

一、人才用工问题解决专项小组

组  长:孙永刚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  磊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盛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能耗煤耗问题解决专项小组

组  长:孙永刚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秀元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

三、生态环保问题解决专项小组

组  长:林香志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史大磊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局长

李天中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

四、安全生产问题解决专项小组

组  长:孙永刚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健生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牟爱萍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

五、审批服务问题解决专项小组

组  长:孙永刚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振松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六、土地问题解决专项小组

组  长:史大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赵云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牟爱萍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资金问题解决专项小组

组  长:孙永刚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福正  市财政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

八、基础设施配套问题解决专项小组

组  长:史大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  民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柳准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九、法律问题解决专项小组

组  长:林香志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柳  浩  市司法局局长

林晓磊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天中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十、科技创新问题解决专项小组

组  长:刘海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海军  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衣泰松  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办公室设在市科学技术局。

解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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