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344370A/2021-15216 成文日期: 2021-08-25
发布机构: 栖霞市政府办 组配分类: 行业规划(计划)

栖霞市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发布日期:2021-08-25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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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数字经济发展要求,加快全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步伐,全面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协同发展,赋能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数字产业培育工程,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力争全市数字经济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逐年提高1.2个百分点,到2023年争取达到8.5%。

二、工作重点

1、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改造。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支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化工等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整合产链、供应链上下游资源,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现代化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试点建设,在重点行业开展“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行动。鼓励骨干企业建设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引导中小企业加快制造业装备联网、关键工序数控化等改造。到2023年全市企业设备上云实现“应上尽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2、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支持人工智能领域关键技术研发,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依托拓伟机器人自动化科技公司,推出更多人工智能软硬件解决方案,研发新一代智能化机器人,大力发展嵌入式智能终端产品。到2023年建成人工智能特色示范应用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3、引进电子信息及软件产业。依托烟台开发区松山产业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集成电路、电子专用材料、智能终端及传感等电子信息及软件项目,发展自主可控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品,提升系统和整机产品竞争力。到2023年,全市电子信息及软件业企业达到2户以上。(市投资促进中心牵头)

4、发展前沿性产业。重点推进应用场景融合创新,鼓励各类企业积极使用区块链技术,丰富数据共享,提升产品竞争力。鼓励我市企业融入国家、省量子科技工程产业生态圈。(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分工负责)

三、支持政策

1、财税金融扶持。争取上级相关支持政策,加大税费政策优惠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企业实施减税降费。优先将符合条件的数字技术项目纳入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项目储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落频谱科技型中小“科信贷”“成果贷”政策,促进数字技术企业获得低成本贷款。(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大数据局、市科技局分工负责)

2、激发创新活力。争取上级相关支持政策,支持数字技术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一次性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省级以上数字经济试点示范项目,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支持数字经济企事业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按规定给予奖补。(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

3、培育市场主体。引进培育一批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发挥行业带动引领作用。以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为导向,组建国有大数据发展集团,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由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规划、政策制定、工作协调。

2、加强评价考核。强化动态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计入干部执行力档案,作为领导干部能力、业绩评价重要内容。

3、鼓励先行先试。对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点扶持和政策激励。

4、营造浓厚氛围。开展党政干部数字经济培训,实施企业家和高技能人才融合应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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