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69605D/2021-14901 成文日期: 2021-06-01
发布机构: 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配分类: 草案解读

《栖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草案解读

发布日期:2021-06-01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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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矿业可持续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和“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总方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烟台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栖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等相关要求,并密切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栖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矿产能源是发展之基、生产之要。围绕国家政策导向,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推动矿业绿色发展,确保资源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规划管控与管理改革相衔接,系统谋划部署“十四五”期间栖霞市矿产资源领域主要任务和改革发展重要举措,为栖霞市加快新时代现代化建设提供能源资源保障。《规划》是对省、市级规划的进一步细化落地,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依据,是管理矿业的手段。《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2021年至2025年为规划期,展望到2035年。

二、形成过程

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接到上级通知后,立即开展调研工作,结合前期已实施的地质调查工作、栖霞市现阶段矿山状况,经市政府同意后上报至市财政局采购办,于 2020 年 9 月发布了竞争性评审文件,项目名称为栖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编制项目。同年 10 月 30 日确定栖霞市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写服务单位为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正元地质勘察院,中标价格为 28 万元整。

《规划》编制完成后,于 2021 年 5 月 29 日,举行“《栖 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征求意见稿)》”专家评审,最终形成专家论证意见。

而后,通过对栖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所有不确定性和风险要素的充分、系统而又有条理的考虑之后,我局认为栖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在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舆情风险等方向均无较大风险。因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上会研究决定,此次规划的决策程序不进行专项的风险评估环节,而在编制规划方案的过程中注意提升矿产资源服务保障水平,提高风险监测和应对能力。

二、工作安排

下步,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配合司法局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落实《规划》,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以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管理体系。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和矿产资源管理监测科崔英杰

联系方式:0535-2705325




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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