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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标题: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整合组建栖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机关: 栖霞市政府办 发文字号: 栖政办发〔2021〕1号
成文日期: 2021-02-03 发布日期: 2021-02-03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整合组建栖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栖政办发〔202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省市属驻栖个单位:

现将《关于整合组建栖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整合组建栖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持续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作用,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国发〔2018〕23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十条意见》(鲁发〔2017〕17号)、《山东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的意见》(鲁财债〔2020〕17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规范行权履职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烟政发〔2020〕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政府主导下,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遵循经济规律的科学发展”的要求,“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以市场为导向,持续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和经营能力,为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坚持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依法理顺政府部门与所管理企业的出资关系。除市财政局(国资局)及市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或机构外,其他市直部门、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市直单位)不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不再以任何名义投资设立经营性企业或经济实体。

(二)整合资源、统一运营。按照产业相关、业务协同、优势互补的原则,从有利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将全市国有资源以及市直单位直接管理的企业优化、整合,组建功能定位明确的市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统一运营,由市财政局(国资局)履行出资人职责,进行统一监管。

(三)依法合规、防控风险。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国资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确保操作程序合法、公开、透明,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依法维护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

三、功能定位

通过优质资产注入、对市属国有经营性资产优化整合、对国有资源统一运营等方式,逐步建立规则统一、权责明晰、规范透明、科学高效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打造功能定位清晰、资产结构合理、市场运作高效的市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实现集团化、市场化、规范化发展,充分发挥国有资本高质量发展的标杆作用、支柱产业的龙头作用、城市建设的骨干作用、社会保障的主力作用,更好的服务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决策。

新组建的平台公司主要承担市委、市政府重大专项任务,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通过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市场化运营手段,打造重大产业转型项目和战略新兴产业的投资主体、国有资源开发运营和公共事业投融资发展主体、土地整理和水利工程投融资与建设主体、城市开发建设资本运作的投融资主体、拓展政府引导基金运营管理和优化国有资本资源配置的产业整合主体。

四、具体措施

栖霞市龙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烟台市XX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在现有企业基础上建立资产持续注入机制,依托我市丰富的特色资源优势,通过优质资产注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返还等形式,持续壮大平台公司资产规模,强化平台公司“造血”能力,组建为栖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公司。作为国有资本的持有和保值增值主体,平台公司争取用三年时间资产规模达到200亿元以上,净资产100亿元以上,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年净利润3亿元以上,实现创新发展并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一)存量资产注入

1.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包括房产、土地等固定资产以及停车场、垃圾处理、城市空间广告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平台公司通过划拨、招拍挂等方式依法取得房产、土地产权。

2.城市管网等基础设施资产。历年由市住建部门负责实施的污水、自来水等地下城市管网等基础设施资产全部划入平台公司。

3.各国有企业全部资产。包括市政工程公司、路顺公路工程公司以及其他由行政事业单位代管的例如规划设计、绿化等国有企业,分步实施、逐步划入。

4.砂石资源。将境内全部砂石资源划拨至平台公司,由平台公司根据全市统一规划,依法依规统一开发经营,推动我市砂石资源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发展。砂石资源统一运营管理具体办法由市水务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负责拟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5.矿山资源。境内未办理手续的非金属矿探矿权、开采权全部由平台公司依法按程序取得,按照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统一开发经营,同时适时、适度引入央企、省企等多种市场主体共同合作开发、直接利用。

平台公司针对资产状况进行分类运营,通过整合重组、处置变现、资产证券化、管理提升等方式,推动资产合理流动和布局优化,充分发挥资产规模效应,形成国有资产整体信用,进而通过投资发展功能,把资金继续投入到全市战略性、先导性产业。

(二)分类经营管理

平台公司业务分为五个板块,根据板块性质划转资产或新设子公司从事相关业务,并逐步实现资产证券化。

一是投融资。平台公司作为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的承贷主体,负责承担城市建设项目融资。前期棚改贷款等财政负有支出责任的政府隐性债务以及目前各类国有企业贷款,在审计基础上全部由平台公司承接、垫付。平台公司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城市建设融资创新,扩大直接融资的比例,逐步改变单一的银行贷款方式,重点扩大公司债、企业债、境外债、股权投资基金和中期票据等在城市建设投资中的运用,发挥主体评级高、市场形象好、议价能力强等综合优势,构建多渠道、多元化的融资体系。实施股权投资、融资担保、不良资产购买处置等业务,通过收购、兼并和其它方式,培育上市公司。发挥杠杆作用,设立政府引导基金、转贷基金并引进、撬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等社会资本和其他金融资本投资栖霞具备创新发展、具有高成长性和发展潜力的优质项目,全力推进一批极具创新能力、市场前景好的初创期企业快速成长,将企业做强做大,直至上市,建立起政府资金和商业资金相互促进、相互依赖的创业投资体系。

二是砂石、矿山特许经营。全市砂石和非金属矿山资源(此前有合法手续的除外)全部由平台公司统一集中行使开采经营权,依法依规运营,并实行砂石资源市政府统一定价,统一供应。

三是城市建设。将栖霞市市政工程公司、栖霞市路顺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等完成公司制改革后,逐步划入平台公司并合并组建城建子公司。城建公司要完善增加各种施工建设资质包括房地产开发资质等,承接市政府各项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市政和城乡道路、建筑、水利、土地整理、矿山修复、绿化等,不断发展壮大直至“走出去”。

四是文旅。划入栖霞市牟氏庄园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烟台市太虚宫旅游公司,并逐步合并。牟氏庄园及太虚宫门票收入全部由上述企业承接。划入悦心亭大酒店资产及收入、划入奇石馆资产及收入、划入烟台艾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等。根据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和全域旅游规划,具体负责投资栖霞古镇、长春湖、博物馆、酒店等文旅项目,并积极推进现有各项文旅资源、平台、工程、项目、活动整合,确保其发挥最佳效益。

五是现代农业。设立农业子公司,充分利用我市苹果资源优势,通过自营、挂大联强、与央企省企合作等模式,全力推进农资生产销售、果品收购、冷藏保鲜、品牌塑造和市场营销、冷链运输、果品深加工、大数据平台等,全方位提升苹果产业发展空间。

五、组织架构

按照《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公司出资人、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在内的各司其职、协调运转、有效制约的法人治理机构。根据《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市政府授权市财政局(国资局)作为出资人代表,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履行义务,行使股东会职权。公司设纪委书记1名。

平台公司设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除党委书记、董事、纪委书记由市委市政府直接任命和委派外,其他人选按《公司法》规定和组织程序产生。

(一)决策机构。设董事会作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公司董事会暂由3人组成,董事3人由市政府委派和更换;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市财政局(国资局)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总经理。后期根据经营业务规模增大,逐步扩充至5人。纪委书记全面负责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工作要求。

(二)监督机构。设监事会作为公司监督机构。暂时设监事会主席1人。后期根据经营业务规模增大,逐步扩充至3人。

(三)领导体制。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统一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2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2名,1名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批准后,由董事会聘任。另1名由董事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子公司高管面向社会招聘并按程序报经市财政局(国资局)审核备案。对市场化选聘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契约化管理,由企业董事会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明确聘用期目标、薪酬与福利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四)内部机构。公司设立财务与投融资部、特许经营部、城市建设部、农业与文旅部、办公室。组织架构图如下:

公司人员数量由市财政局(国资局)负责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定岗定编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六、强化考核激励约束

平台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行任期考核与年度考核相衔接、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奖惩任免相挂钩的考核制度。为充分调动公司人员工作积极性,实行岗位与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的薪酬和待遇,企业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公司其他人员按照市场化、企业化方式确定薪酬待遇。

(一)业绩考核

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采取签订业绩考核责任书的方式进行。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基本指标、个性化指标和限制性指标三部分。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实行任期与年度相统一。

1.经营业绩考核基本指标包括利润总额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2.个性化指标根据企业发展阶段、行业特点、产业引领任务等,针对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及防控经营风险设定可量化的考核指标。

3.经营业绩考核限制性指标包括承担重大专项任务完成情况、国有资本安全、财务风险、安全生产、廉政建设等。

(二)薪酬管理

参照《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烟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烟台市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市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平台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

(三)责任追究

因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或者特别重大资产损失以及发生安全稳定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除降低考核等级、扣减绩效收入外,根据情况给予警告、记过、降级 (职)、责令辞职、撤职、解聘等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办法、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由市人社局会同财政局(国资局)负责拟定具体办法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七、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为防范投资建设带来的项目风险、债务风险、信用风险,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平台公司内部除通过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三会一层”治理架构推进公司治理现代化、提升“三会一层”履职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外,其应制定内部控制制度、议事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信息公开制度、人力资源调配制度、资金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防范利益冲突机制、风险责任追究等企业内部规范性制度,并报市财政局(国资局)备案。

对重大投融资事项实行专家评审制度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平台公司负责建立专家评审制度并报市财政局(国资局)备案;市政府专门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各相关部门参与组成的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平台公司重大投融资项目进行审核,投资决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财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平台公司所有重大投融资项目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按程序报市政府执行。

市财政局(国资局)负责拟定国有企业财务报告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的报告和监管制度等,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国资局)负责拟定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平台公司要夯实管理基础,优化集团管控,健全完善风险、内控和合规体系,市财政局(国资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采取健全监管制度、统筹监督力量、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实时在线的国资监管平台等方式,确保该放的放权到位、该管的管住管好,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

八、权责事项

(一)对由平台公司持股的市管混合所有制企业的需由股东会(大会)或董事会决策的事项,由市管混合所有制企业提出股东会(大会)或董事会议案报平台公司,平台公司提出意见报市财政局(国资局)审核,市财政局(国资局)审核同意后由国有股权代表或国有股权董事按程序进行表决,并及时向市财政局(国资局)报告国有股东代表或国有股权董事履职情况。

(二)对需报市政府批准的重大投融资及对外担保事项,经专家评审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

(三)平台公司在满足市政府交办的重大投融资事项的基础上,其他投融资事项由董事会自主决策并报市财政局(国资局)备案,具体标准由市财政局(国资局)负责制定办法实施。

(四)市直部门招引的合作项目确需平台公司出资的,根据相关市直部门提供的市政府意见参与。

(五)平台公司定期向市政府书面报告投融资等工作情况,同时抄报市财政局(国资局)。

(六)平台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所出资企业的利润分配进行审议表决,及时收取分红,并依规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和使用管理留存收益。

(七)平台公司内部的产权管理、考核评价、薪酬分配等其他事项按市财政局(国资局)授权放权清单执行。

九、政府部门与企业的关系

市政府各职能部门依照分工不同对平台公司实施监督管理。

市财政局(国资局)受政府委托对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建立统一的绩效考核制度体系,对公司基础性管理、重大事项审批、管理层岗位职能、利润目标、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考核结果,提出奖惩及任职建议。

市审计局要全面强化对平台公司的审计监督,对企业经营收支状况、资产负债收益等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原则上每年审计一次;加强对政府投资为主,关系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工程的审计监督,紧紧围绕重大项目审批、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结算、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合理确定审计重点,运用先进技术方法,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做好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

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事宜,审核认定年度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国有企业招聘录用公司人员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管理等事项的审查备案。

政府其他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进行行业监管,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

平台公司要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关键作用,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全面落实党组织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建立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有效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运行规则。

十一、组织实施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有关副市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栖霞市政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公司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我市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公司组建及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对组建推进过程中涉及的重大事项报市政府审批,争取在2021年3月底前初步完成平台公司资产整合工作并进入实际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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