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344370A/2021-14861 成文日期: 2021-12-07
发布机构: 栖霞市气象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丨栖霞市印发《栖霞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发布日期:2021-02-23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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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栖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栖霞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加强和改善土地供应调控,提高土地供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

《计划》提出三项政策导向。盘活存量,优化布局。重点抓好储备土地供应,完成批次用地供应比例,同时,以盘活存量、空闲闲置土地与新增建设用地结合,优化城市用地结构,严格按照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合理确定建筑密度、绿化率、容积率等规划指标,达到新老城区有机结合。优化结构,增强调控。按照区域平衡、价格平衡的要求,优化土地供应和住房供应结构,让不同收入层次的购房者能够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选择不同地段、不同价位的商品住房。控制总量,合理利用。严格控制存量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用地总量,逐步建立以供应引导需求的新机制。

《计划》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21年度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28.1473公顷以内;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2.9026公顷;住宅用地17.0428公顷;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29.0279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8.209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60.9647公顷;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分布于城市规划区、桃村镇等,主要集中在城市规划区。

《计划》从三方面完善支持保障措施积极主动,全力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协调配合,共同实施。共同组织做好计划实施工作。加强管理,落实考核。加大对未供应土地的镇、街的考核力度,每季度完成不低于应供应数的20%,确保今年完成80%以上。

联系人: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自然资源调查和开发利用科  李志强

联系电话:0535-270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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