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4935908102/2021-15173 成文日期: 2021-12-15
发布机构: 栖霞市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扶贫巩固拓展

市扶贫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2021-12-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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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以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帮扶力量、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压紧压实6795名双帮扶责任人责任,第一帮扶责任人继续每2月入户持续开展帮扶工作。民政兜底、残疾人保障、教育资助、医疗健康、住房和饮水安全,以及公益岗、孝善养老扶贫特惠保、雨露计划等所有帮扶政策一律不退、力度不减,保持政策稳定连续,全面精准落实到位,进一步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

二是落实好镇村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管、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持续抓好问题排查整改。4月26日-5月30日,我市连续组织两轮(4月26日-5月10日,5月18日-5月30日)对已脱贫户、贫困村、扶贫项目全覆盖的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活动,镇村干部、第一帮扶责任人分别入户遍访,市扶贫办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镇村一线督导抽查5次,按照要求各级各部门对照各级年度考核、审计、验收、调研等反馈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即查即改,对发现的“个别部门第一帮扶责任人3月-4月未到户走访,镇街个别种植类扶贫项目现场电线线路不规整”两个问题5月底全部整改完成。

三是开展集中摸排,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认真研究《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部署镇村落实好返贫致贫风险人口动态监测。加强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管理,对年初摸排出精神障碍、重残重病、鳏寡孤独等失能、半失能贫困特殊群体675人,建立生活自理障碍贫困户日常照护监管制度,镇村两级重点管理、照护监护人一对一照顾,高度关注“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按照5月25日《关于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和省扶贫办5月27日视频培训会议精神,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标准和重点内容及程序要求,组织各镇街对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集中摸排。经过村居摸排、镇街审核、民主评议、信息比对、村级公示,共摸排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脱贫不稳定户60户122人,目前已经录入国家系统、开展帮扶。

四是加强涉贫舆情处置,防范化解扶贫领域风险隐患。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涉贫舆情处置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由市委副书记亲自召集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信访局、89000等相关舆情监测、信访处置部门,以及残联、民政局、教体局、卫健局、医保局、住建局、水务局等“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重点部门一把手,组织召开了“全市脱贫攻坚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会议”,进一步卡实舆情监测处置责任,提高舆情风险防控力度,持续做好各自领域脱贫攻坚问题排查整改,防范化解扶贫领域风险隐患,维护好我市社会稳定形势。

五是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山东省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全市165个扶贫项目全部做好了资产确权登记,其中产业项目75个运营正常,收益按时到位;基础设施项目90个管护良好。做好2021年项目库规划,目前全市已规划入库项目77个,其中基础设施项目32个,产业项目45个,项目已全部录入国家乡村振兴局系统。按照《栖霞市产业扶贫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指引(试行)》要求,在两轮大排查和扶贫办多次抽查中,加强对产业扶贫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

六是加快推进重点帮扶镇村政策衔接落实。烟台市确定我市4个重点帮扶镇(西城镇、苏家店镇、官道镇、杨础镇,每个镇5个村)、20个重点帮扶村。征求各行业部门意见,围绕4个重点帮扶镇20个重点帮扶村,制定印发了《关于支持“重点帮扶镇村”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从6月份开始,围绕我市4个重点镇20个重点村的7个方面、22项重点工作任务,建立《“重点帮扶镇村”乡村振兴工作推进台账》,每月调度各牵头责任单位、有关镇街工作推进情况,加快推进落实。

下一步制定出台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保持过渡期内政策、资金、力量总体稳定,做好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1.召开4个重点镇工作会议,调度和部署安排重点工作,逐村制定促进重点帮扶村发展的工作方案,加快推进重点帮扶村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等调研论证、实施进度。

2.召开有关部门会议,按照《关于支持“重点帮扶镇村”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部署安排对重点镇村的帮扶工作,明确各有关部门责任,制定促进重点帮扶村发展的工作方案,细化年度工作计划,加快推进帮扶工作开展。

3.协调财政、研究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工作,制定资金分配方案、财政审批、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等。

4.开展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落实好扶贫政策,卡实“双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持续落实帮扶责任。

5.加强督导考核。开展年中督查,加强日常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帮扶计划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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