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344370A/2021-16655 成文日期: 2021-11-09
发布机构: 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配分类: 生态文明建设

十届五次会议第105028号:关于“解决我市果业生产和野生动物保护矛盾冲突问题”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11-09 09:56:37 来源: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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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培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解决我市果业生产和野生动物保护矛盾冲突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果业生产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随着我市绿化美化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蓬勃开展,群众爱鸟护鸟的意识得到了普遍提高,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我市的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各种野生动物数量日益增多。许多以前不曾多见的天鹅、白鹭、红隼等珍稀鸟类在我市经常驻足和栖息,野鸡、野兔、喜鹊等本土野生动物更是到处可见。这是我市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才取得的、来之不易的成果,也成为了我们果都栖霞引以为傲的靓丽风景。但随着野生动物数量的增加,诚如您提案中所说,也给群众的果业生产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虽然我们的群众都非常的通情达理,这么多年了,没有一个群众向政府部门要求赔偿损失,有的还故意在柿子树上留下几个红柿子供喜鹊等鸟类啄食,仍然一如既往地热心爱护、救护野生动物。这些我们都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因为我们大部分工作人员都是土生土长的栖霞人,我们的父母也都生活在这片热土上,鸟类啄食对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我们感同身受,这也是困扰我们许久的一道难题。我们曾经多次向上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反映过这个问题,希望能够从法律层面给予一定松绑,允许对一些数量较大的、给群众造成损失较多的野生动物进行有组织、有限额的猎捕,但上级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大局考虑,没有给予批准。我们也曾向上级积极争取过,看能否拨付我市一定的野生动物保护经费,以便购置一些如机场那样行之有效的防鸟措施和设备,跟果农一起去驱赶鸟类的侵害,对由于野生动物的活动而给群众财产造成的个别特别重大的损失,能给予一点安慰性的补偿,但上级财政暂时也难以兼顾。目前,连群众主动送来的需要救治的野生动物的喂养,大多时候还是由我们的工作人员自掏腰包解决。我们还曾与保险部门探讨过,看能否在我市设立野生动物破坏损失补偿保险这样一个险种,用以补偿群众的经济损失,但保险部门作为一个企业也有其自身生存考虑,探讨多次也没有达成意向。

虽然对这个问题,目前尚没有解决的好办法,可能三五年内也得不到根本性的解决,但我们绝不会熟视无睹。下一步,我们计划一方面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相关政策,另一方面向社会上的成功人士和爱鸟人士呼吁,看能不能成立爱鸟协会,筹措爱鸟基金,以便对野生动物造成的比较大的损失给予一定补贴,也换取群众对鸟类的包容和爱护。

总之我们一定会继续积极主动地想办法为群众排忧解难,不辜负栖霞淳朴善良的父老乡亲。同时,我们还会按照您提案中建议的那样进一步加大爱鸟护鸟的宣传力度,让群众提高爱鸟护鸟的意识,共同建设我们美好的家园。

再次感谢您的提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谢谢。

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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