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编 码:3706860100201
二、实施机构
栖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申请主体
在栖霞市行政区域内,申请权限内企业投资核准项目的单位或个人。
四、受理地点
栖霞市腾飞路197号五楼投资建设科窗口。
五、办理依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版)》、《山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326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7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
六、办理条件
1、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申请项目类别不得属于国家规定的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
2、项目应在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等方面符合栖霞市总体规划。
3、项目应符合栖霞市环保方面的相关规定。
七、申请材料
1、项目单位出具的申请文件。
2、企业出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3、项目申请报告或项目简介(内容相关数据要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方案等材料数据相一致)。
4、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土地预审意见、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同时出具规划设计方案。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间: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十、咨询电话
0535-5265289
十一、监督电话
0535-5265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