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70686748950444R/2021-14267 成文日期: 2021-11-22
发布机构: 栖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组配分类: 批准服务指南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1-11-22 来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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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编    码:3706860100201

二、实施机构

栖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申请主体

在栖霞市行政区域内,申请权限内企业投资备案项目的单位。

四、受理地点

栖霞市腾飞路197号五楼投资建设科窗口。

五、办理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

2.《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第二条:“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范围和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前款所称项目核准机关,是指《核准目录》中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核准目录》规定由省级政府、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其具体项目核准机关由省级政府确定。项目核准机关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的核准是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3. 《《山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326号)》》(2016年11月国务院令第673号) 第十八条“实行备案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下列信息告知备案机关………………”

六、办理条件

1、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申请项目类别不得属于国家规定的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

2、项目应在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等方面符合栖霞市总体规划。

3、项目应符合栖霞市环保方面的相关规定。

七、申请材料

网上提交,无需提交纸质资料,企业应出示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间: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十、咨询电话

0535-5265289

十一、监督电话

0535-5265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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