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文旅字〔2021〕90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烟台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单位对照《关于印发栖霞市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落实,现将重新制定的《栖霞市文旅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规范和服务指南》、《栖霞市文旅行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
附件1:《栖霞市文旅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规范和服务指南》
附件2:《栖霞市文旅行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栖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1月2日
索引号: | 113706860042344370A/2021-15523 | 成文日期: | 2021-11-02 |
发布机构: | 栖霞市政府办 | 组配分类: | 政策发布 |
栖文旅字〔2021〕90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烟台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单位对照《关于印发栖霞市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落实,现将重新制定的《栖霞市文旅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规范和服务指南》、《栖霞市文旅行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
附件1:《栖霞市文旅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规范和服务指南》
附件2:《栖霞市文旅行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栖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