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编码:11370600MB2859396N3370715007000
二、实施机构:烟台市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核实依据:根据《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国测管字[2009]13号)等有关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单位进行竣工规划测绘,形成测绘成果。经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验确认,符合规划内容的,发放《建设工程竣工规划合格证》。
四、受理范围
1.具备城市建(构)筑物规划竣工核实申请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或个人。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2)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3)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各项要求;
(4)通过建设工程竣工测量;
(5)无擅自变更建筑设计和配套设施行为:
(6)已完成配套工程;
(7)用地范围内的临时建筑己拆除。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烟台市政务服务系网上进行竣工规划核实申请。
网址:http://ytzwfw.sd.gov.cn/yt/public/index
2.受理。山东省在建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通过系统反馈或者留存的联系方式告知,可以通过网上更正或者退回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具体经办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实地核查,在2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不予通过。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烟台市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打印证书。
六、咨询电话
0535-2705336
七、提交材料
1.申请表
2.竣工勘验测报告
3.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八、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规划核实工作。
九、监督举报方式
烟台市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咨询:0535-5262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