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伟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美丽乡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意见如下:
美丽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是实施乡村振兴建设行动的重要依托,是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立足部门职责,结合实际,持续开展了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省级示范村创建。2017年前我市已创建省级生态文明村6个;2017年以来,我市累计争取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指标13个,2021年度3个村庄创建工作已经展开。二是美丽乡村示范区建设。亭口镇衣家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示范片为烟台市级示范片,内含8个样板村庄,2019 年启动实施,目前已基本完成建设任务。三是美丽乡村分类推进工作。根据《烟台市美丽乡村评价标准》截止2020年底我市一类村占比31.39%,二类村占比40.07%,三类村占比28.53%。计划到2023年底,一类样板示范村覆盖率要达到50%,基本消除三类村。四是村容村貌改善提升。先后开展了村庄清洁行动“夏季战役”、“百日攻坚”、“秋冬战役”“大排查、大整改”等专项活动,促使村容村貌在短时间内发生明显改观。同时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提升乡村文明建设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规划引领、突出特色,高点定位、统筹推进,快步实施、后发赶超”思路,从2022到2024年,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开展美丽乡村示范片建设行动,从根本上改变我市农村环境面貌,助力乡村振兴繁荣。其中2022年作为“美丽乡村示范片建设突破年”,完成407个美丽乡村建设任务,总投资21.74亿元,集中开展“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四大工程建设,打好我市美丽乡村建设翻身仗。2023年完成272个村美丽乡村建设任务,2024年完成133个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基本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
栖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