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政发〔2021〕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省市属驻栖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地名管理,优化城市环境,结合城建规划,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区电业路恢复原名振兴路,商业街更名滨河路。标准名称自公布之日起使用。
栖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引号: | 11370686K212252559/2021-13214 | 主题分类: | 综合服务,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21-10-08 | 发布日期: | 2021-10-08 | |
发文机关: | 栖霞市政府办 | 有效性: | 有效 | |
关键词: | 公布 标准名称 通知 | 统一登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