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69760R/2021-13487 成文日期: 2021-10-28
发布机构: 栖霞市发改局 组配分类: 信用动态

栖霞市获批山东省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

发布日期:2021-10-28 来源:市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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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名单》(鲁信用办[2021]6号),本次名单全省共确定了6个县级市,栖霞市名列其中。

为不断提升“信用栖霞”建设水平,确保栖霞市在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位于前列,贡献信用建设的栖霞经验。栖霞市通过与自身比较、与区市比较、与先进比较,认真分析目前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形成了《栖霞市创建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下步建议》。

下步,“信用栖霞”将以创建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作为新起点新征程,扎实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新栖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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