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K212252559/2020-10089 成文日期: 2020-09-21
发布机构: 栖霞市政府办 组配分类: 备案管理

关于开展“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1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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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

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本级政府部门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摸底统计,并在线填报至“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为扎实做好我市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账号或应用(含小程序),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

二、填报方式

通过互联网“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在线提交。

访问网址:http://47.114.141.101/new_media/login

三、填报要求

各部门、各镇街按照“一个单位一张表”的要求,参照附件要求汇总填报本部门(单位)政务新媒体信息,并于9月25日上午下班前上报至政府办公室文管科邮箱。邮箱:qxszfbgswgk@yt.shandong.cn.如有疑问,请联系5212121.

 

附件

县级政府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

简易操作流程

一、使用范围

县级政府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

二、操作步骤

1.填写表格。登录“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下载《政务新媒体报送表格模板》(地方下载),根据填写须知按照“一个单位一张表”的原则填写。其中,县级政府部门下属机构开设的新媒体填入对应主管部门的表格,乡镇(街道)及所辖机构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汇总填入一张表,报县级政府办公室统一导入。

2.报送表格。在对表格进行认真核对的基础上,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和区市政府(管委)办公室要求的报送渠道和报送时间,完成报送。

注:①其他操作细节,请参考“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上传的相关操作文档;②可通过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系统”导出新媒体信息,对照修改报送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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