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政发〔2020〕19号
一、政策背景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烟政发〔2020〕7号)文件要求,结合栖霞实际,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承接烟台市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二、决策依据
主要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文件规定制定我市政策。
三、目的及意义
保障各项事项权利下放并加强监管,确保服务工作衔接得当。
四、主要内容
承接烟台市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55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对接上级业务部门,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制定具体衔接方案,编制有关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烟台市主管部门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市委编办要根据《承接烟台市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督促各相关部门及时调整相应的权责清单,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