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第三季度
政务新媒体自查自改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烟台市政府办公室要求,现就第三季度政务新媒体自查自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迅速开展政务新媒体全覆盖自查自改。请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对照检查指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国办秘函[2019]19号,附件1),立即组织对本系统内政务新媒体进行全覆盖自查自改,并填写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信息表(附件2)。
二、认真配合做好违法违规账号清理工作。根据省委网信办通知要求,请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对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中掌握的违法违规账号情况进行梳理、取证,重点调查“仿冒、关联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医疗机构的假冒账号;违规采编发布新闻、谣言等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自媒体账号”等情况。如发现相关情况,请分别填写违法违规账号汇总表(附件3)和违法违规行为证据(附件4)。
请各镇街、各相关单位将本次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形成简要汇报,连同需填报的附件表格,于9 月16 日上午下班前报送电子版至联系邮箱。
联系电话:5212121
联系邮箱:qxszfbgswgk@yt.shandong.cn
附件:1. 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
2. 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信息表
3. 违法违规账号汇总表
4. 违法违规行为证据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