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 单位 | 处罚 对象 | 主要违法行为 | 适用 情形 | 处罚决定 |
19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 | 二十度(栖霞)智慧供热有限公司 | 未经环保设施验收即投产;煤炭未采取有效抑尘措施,11月20日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不正常使用自动在线监控系统,未上传自动监测数据。 | 针对未经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即投入生产的行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燃煤露天堆放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 项的规定;对自动在线监控设备的问题,依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 2020年1月10日,栖环罚〔2020〕1号,罚款37万元。 |
20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 | 大栾家村废旧轮胎炼油点 | 排放的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浓度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 项的规定 | 2020年1月22日,栖环罚〔2020〕2号,罚款10万元。 |
21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 | 吕殿朝 | 擅自倾倒抛丸灰和铸造砂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并掩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 2020年5月19日,栖环罚〔2020〕3号,罚款1万元。 |
索引号: | 113706860042696993/2020-06004 | 成文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机构: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 | 组配分类: | 环境保护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