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主题:
栖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征求对《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实施后意见建议的函
征集时间:
2020-04-27至2020-04-29
征集单位:
栖霞市市场监管局
公告内容:

关于征求对《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实施后意见建议的函

 

各县市区局、开发区分局、保税港区分局,市计量所:

2019年10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9年第48号)。根据省局计量处通知要求,为深入了解《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以下简称新目录)实施以来的有关情况,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现请你单位就新目录发布后,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意见和建议,形成文字材料,于4月29日前反馈市局计量科,网传市局计量科邮箱。

联系人:尚俐利

联系电话6920126

邮箱jlk@yt.shandong.cn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7日

 

草案内容:
草案解读:
  • 意见征集结果:

    栖霞局关于对《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实施情况的建议反馈市局计量科:

    根据市局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以下简称新目录)实施以来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如下:

    一、关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管理方面:

    2019国家版《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中,对各企事业单位上传的强检计量器具登记备案信息,因缺少计量行政部门的审核环节,导致《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全面推广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的通知》(鲁市监量字[2018]88号)文件中“做好强检计量器具备案工作”的要求流于形式。

    二、关于“用于安全防护  压力表”方面:

    压力表在安全防护中的使用部位有好多情形:有安装在压力容器本体上的,有安装在管道上的,有安装在设备上的,有安装在辅助设施上的等等,新目录中对于“用于安全防护”压力表的描述过于简单,不利于工作中实际操作和把握,希望得到像旧目录那样的更明确、更准确的界定和说明。

    三、关于“非自动衡器、自动衡器”器具种类方面:

    据检验检测机构反馈,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许多企业对新目录中“非自动衡器、自动衡器”类到底包含哪些器具种类弄不明白,新目录规定太过笼统,希望得到像旧目录那样的更明确、更准确的界定和说明。

    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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