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33462581XT/2020-10205 成文日期: 2020-03-02
发布机构: 栖霞市市场监管局 组配分类: 行业规划(计划)

栖霞市2020年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发布日期:2020-03-05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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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栖霞市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2020年栖霞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四个最严”为根本工作遵循,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和风险防控,坚持问题导向和靶向性整治,不断规范食品生产秩序,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公正评估各地食品生产监管绩效,量化监管业绩,推动监管责任落实,促进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切实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强化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1.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继续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及时动态更新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清单,合理确定监督检查频次。按照有关要求制定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明确检查目标、内容、频次和时间安排,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加强日常监管与许可的衔接,组织对新获证企业3个月内开展一次监督检查。

2.持续开展飞行检查。积极应对省局组织的飞行检查,采取“一事双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基层监管部门落实日常监管责任。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飞行抽查模式,对当地获证企业进行全覆盖式检查。准确掌握全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3.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收集梳理监督检查、抽检、投诉举报等发现的风险、问题,分析掌握全市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及时下发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风险与防控措施清单。坚持风险会商制度,及时发现各地风险苗头,准确研判食品安全风险,根据风险等级及时发布风险警示信息。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控,指导各地及时妥善处置食品生产突发事件。

4.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在落实省局部署突出抓好蛋白饮料、风味饮料标签虚假标识、粉丝粉条面制品、食品加工聚集区等统一部署专项治理的同时,根据本地实际,深入开展桶装饮用水、葡萄酒、粉丝、水产品、食品小作坊等专项治理,坚决防止发生产品加工聚集区区域性风险。继续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两公开两台账”制度,防控食品添加剂“两超”、掺杂使假、标签虚假标识等重点问题。

5.加强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对产品连续抽检不合格或者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食品生产企业,组织开展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6.指导创建食品生产示范基地。督促食品生产示范基地启动创建工作,指导其组织加工园区内所有生产企业模范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做好动态管理工作。鼓励食品生产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积极开展GB/T22000、HACCP等体系认证,保持通过GB/T22000、HACCP体系认证的企业逐年递增。

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7.落实企业自查制度。继续开展“食品工厂规范化”行动,按照省局制定的风险防控模板和风险清单,指导企业结合生产条件、风险清单和风险防控措施制定自查要点表,定期开展自查,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督促企业主动报告食品安全风险,企业年度自查率达到90%以上。

8.强化生产全程控制。督促企业加强供应商审核、原料采购验收及精准投料控制,实施生产过程关键环节控制,规范食品标签标识,加强检验、贮存、运输和交付控制。

9.开展管理人员考核。根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要求,监管人员检查时应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抽查考核。探索开展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同步组织开展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考核。

10.完善追溯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全面准确记录食品生产过程信息,重点记录原辅料采购信息、关键控制点信息、食品出厂检验和销售信息。规范追溯信息的采集和录入方法,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确保追溯体系有效运行。规模以上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要建立信息化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动员和鼓励规模以下企业运用信息化手段记录生产过程信息。

三、开展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11.开展肉制品生产过程管理规范行动。落实总局《关于加强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大型和中小型肉制品生产企业实施分类指导。推动大型肉制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供应商审核制度,实行原料供应商审核制度的企业达100%。推动大型企业提高产品自检自控率,自检自控率达到100%。加强对中小型肉制品企业的监督和指导,加强原料肉进货查验,规范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督促以猪产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

12.开展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行动。指导县局开展小作坊摸底调查,不断完善监管台账。持续开展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加大抽检力度,督促小作坊改善生产条件,规范产品标签,不断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加强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13.加强粉丝质量安全监管。粉丝生产领域重点检查企业生产加工过程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违法添加行为,是否存在滥用虚标“栖霞粉丝”地理性产品标志行为;各种记录及产品自检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无证分装的行为等行为。

14.加强水产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在水产品加工领域重点检查企业原辅料进货查验落实是否到位;生产加工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及过程管控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各种记录及产品自检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无证分装的行为。

15.加强葡萄酒质量安全监管。葡萄酒生产领域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产品自检缺失、生产记录不完善、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生产不规范现象;是否存在使用酒精、色素勾兑葡萄酒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是否存在假冒注册商标、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产地、认证标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是否存在虚假标注“原瓶进口”、“原酒进口”、“傍名牌”、以次充好等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

五、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16.推进食品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动“智慧监管”,加快推进系统使用,健全监督检查数据库,督促各地定期归集监督检查数据。重视山东省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平台的应用,督促规模以上生产企业100%建立信息化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重点记录原辅料采购信息、关键控制点信息、食品出厂检验和销售信息,规范信息采集和录入,实现加工过程食品安全信息全链条有效衔接。

17.贯彻总局《关于加强食品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充分考虑食品安全监管的专业性、技术性,从资格条件等方面做好有关准备工作,推动我市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为逐步建立一支政治过硬、忠于职守、业务精湛、结构合理,与本地食品安全监管实际相适应的食品检查队伍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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