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按照《山东省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山东省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技术导则》、《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栖霞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意见》,根据工作需要,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qxszjj@yt.shandong.cn
2、传真:0535-5223510
3、信函:栖霞市山城路69号(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实施意见”)
附件:《栖霞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栖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0年3月3日
《栖霞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03月03日至2020年04月02日,向社会各界公示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修改意见或建议。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