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697444/2020-11441 成文日期: 2020-11-13
发布机构: 栖霞市财政局 组配分类: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栖霞市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0-11-13 来源:

字号:

栖霞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栖霞市财政局

 

 

栖扶贫组办字〔2020〕64号

 

 

栖霞市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烟台市扶贫办、财政局:

2020年我们认真研究各项扶贫项目资金政策法规,坚持资金使用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坚持科学扶贫的原则,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规定和程序进行产业项目建设,确保全市专项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现将我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汇报如下:

一、我市专项扶贫资金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栖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自评工作,组织扶贫、财政、涉农相关行业部门、相关镇街区认真自查,由资金分配计划、产业项目规划、论证、审核、公示、协议签订、项目实施分阶段、分层面进行逐一倒查,确保层层有把关,步步有痕迹。

2020年度栖霞市投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2308.7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01.75万元、市级资金1047万元、我市配套资金1060万元。

二、对照资金考评指标进行自评

(一)县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情况10分

1、县本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幅。实得5分

我市2020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60万元,2019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27.8万元,增长32.2万元。

  1. 县级预算资金分配的合理性、规范性。实得5分

    我市资金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行分配资金,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到市扶贫办零余额账户中,由市扶贫办依据资金分配方案下发各镇街区,我们按照2018年联合财政、农业、林业、水务、交通部门转发了《烟台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栖财农20181号)、《“332”扶贫工作重点县镇村扶贫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栖财农20182号),先后下发了《2020年度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意见》(栖扶贫组发202022号)、明确了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程序、计划、相关要求,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列支,做到了专款专用,及时将资金分配到各镇街区。由镇街区负责监管,资金投入的产业项目收益直接落实到各镇街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上。

    (二)资金拨付情况10分

    1、资金拨付进度情况实得10分

    资金拨付过程中,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列支,做到了专款专用,合理合规、及时拨付。

    2020年2月19日,省级提前下达、市级第一批(烟财农整指20205号)资金137.9万元,我市财政局于2020年3月16日拨付给相关部门,目前各相关部门已将资金全部拨付到项目实施主体。

    2020年4月28日 ,省级财政第二批专项扶贫资金(烟财农整指〔2020〕17号)63.85万元,我市财政局于2020年5月7日拨付到相关部门,目前各相关部门已将资金全部拨付到项目实施主体。

    2020年2月28日烟台下达我市,烟台市级专项资金(烟财农整指20207号)1047万元,我市财政局于2020年3月16日拨付到相关部门,目前各相关部门已将资金全部拨付到项目实施主体。

    (三)资金监管情况30分

1、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建设实得15分

2020年先后对《2020年度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意见》(栖扶贫组发202022号)、《2020年扶贫资金公告》、《栖霞市2020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公告》等在栖霞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告公示,同时镇、村也在村公示栏中进行了项目资金公示。

2、监督检查制度建设执行实得15分

一是监督检查制度建设,2020年印发了于2020年度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意见》(栖扶贫组发202022号)对项目及资金进行了制度化管理,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扶贫成效。二是制度执行方面,我们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执行,在上级各部门督导检查的同时栖霞市财政局于2020年7月份对产业项目资金的使用分配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四)资金使用成效50分

1、年度资金结转结余率实得25分

2020年度栖霞市投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2308.7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01.75万元、市级资金1047万元、我市配套资金1060万元。

截至目前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项目实施主体,并且部分扶贫产业项目已产生收益并分配给相关贫困户。2020年我市扶贫资金结转结余率为0。

  1. 资金精准使用情况实得25分

一是,资金安排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专项用于有脱贫任务的村集体及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加快发展,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高收入水平、消除贫困人口。二是项目实施与脱成效紧密挂钩,项目产生的收益全部分配给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年度省定脱贫标准线,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三是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情况,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首先做到符合相关规划要求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和重点村摘帽需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项目入库坚持公开透明,严格项目入库程序,项目入库前县、镇、村逐级公示接受群众监督。2020年我市纳入项目库77个,利用扶专项资金2308.75万元。四是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情况,我们提报的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年收益不低于项目投资总额的10%,项目收益经村制定的收益分配方案,民主评议,后确定分配给贫困户资金。2020年度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意见》(栖扶贫组发202022号)对项目及资金进行了制度化管理,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扶贫成效

(五)机制创新实得3分

1、严把资金管理关。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在认真研究各级扶贫项目政策制度的基础上,立足实际,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对2016年-2020年资金由第三方进行审计,并完善了相关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印发了2020年度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管意见》(栖扶贫组发202022号)等制度文件。为财政科学合理、高效助力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实保障。

2、严把资金使用关。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付管理、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执行“镇级资金需求上报、扶贫部门联合镇村实地勘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资金分配计划、按审核通过意见财政拨付资金、镇级结合资金使用要求进行规划论证”的资金使用管理流程。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扶贫项目建设等信息。在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方面,坚持使用前专业培训指导、使用中定期到镇村督查的方式,由市扶贫办、市财政、审计组成督查指导小组全程指导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科学规范。

3、严把项目建设关。项目前期论证方面,坚持做到“一个中心、两个保障、三个统一”,确保扶贫项目科学精准实施。即:镇村项目论证紧紧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这个中心,项目编制以专家技术支持和项目建设政策支持为保障,确保项目方案编制、项目绩效评价、项目实际实施三统一。项目审批方面,由镇街区、扶贫办和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提交市扶贫办召开专家评审会议,由相关部门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集中审核,市纪委、审计全程监督,评审通过后由市扶贫办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批复。项目建设方面,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专家和第三方实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实施符合规划要求。对项目管理潜在的矛盾和漏洞做到早发现、早预防,聘请专业律师参与起草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了资金使用科学化、项目收益最大化、收益分配合理化。

4、严把项目运维关。围绕建成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后期运营、项目收益分配,一是健全完善资金项目后续维护管理制度,明确产权归属,防止资产流失;二是确立更加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做到项目收益稳定、项目收益科学合理,确保项目收益对贫困人口全覆盖。

 

附件: 2020年资金绩效评价数据表

 

 

  栖霞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栖霞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3日    

                          

 

 

 

 

 

 

 

 

 

 

 

 

 

 

 

 

 

 

                                                      

  栖霞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印发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