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344370A/2019-07657 成文日期: 2019-05-22
发布机构: 栖霞市政府办 组配分类: 上级建议提案办理

【烟台市级】第1703010号:关于“204国道栖霞市桃村镇路段10来个农村主要村口与204国道道路交界处的交通出口设置照明路灯”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5-22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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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204国道栖霞市桃村镇路段10来个农村主要村口与204国道道路交界处的交通出口设置照明路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栖霞市农村交通工作的关心支持。您在建议中提到204国道栖霞市桃村镇路段存在没有照明路灯的问题,我市对上述建议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桃村镇政府指派专人对您所指的204国道相关路口进行了实地查看,发现这些路口没有安装路灯,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对此,我市拟组织桃村镇政府和市交警、公路部门,对上述路口路灯安装进行论证、审批,如果有关部门论证可行,将请专家进行规划设计,适时在上述路口安装路灯,尽可能消除安全隐患。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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