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 单位 | 处罚 对象 | 主要违法行为 | 适用 情形 | 处罚决定 | 是否信息公开 | 是否已执行 | 备注 |
10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 | 烟台鑫盛铸造有限公司 | 1.打磨工序和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未采取必要的收集措施;2.未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3.未建设标准的危废库,未设置危废标识,废机油、废切削液未纳入危废管理,即未制定危废管理计划和未申报危废产生处置情况;4.抛丸和打磨工序的废气排放口设置不规范,东侧地面积累大量排放打磨已氧化成红色粉尘;5.2017年9月投入使用的制壳芯机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 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 (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二)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2019年7月26日,栖环罚〔2019〕14号,罚款14.192万元 | 是 | 否 | |
10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 | 栖霞澳通化工有限公司 | 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 | 2019年7月19日,栖环罚〔2019〕13号,罚款2万元。 | 是 | 是 | |
12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 | 栖霞市苏家店二中加油站 | 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加油站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 2019年7月29日,栖环罚〔2019〕15号,罚款4475元。 | 是 | 是 | |
13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 | 栖霞市东盛供排水有限公司 | 总氮超标排放 |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 | 2019年8月6日,栖环罚〔2019〕16号,罚款10万元。 | 是 | 否 | |
14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 | 栖霞市东盛供排水有限公司 | 氨氮超标排放 |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 | 2019年8月6日,栖环罚〔2019〕17号,罚款10万元。 | 是 | 否 |
索引号: | 113706860042696993/2019-04788 | 成文日期: | 2019-10-25 |
发布机构: | 栖霞市环保局 | 组配分类: | 环境保护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