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人发〔2019〕38号
栖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栖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命:
慕逢春为栖霞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室主任;
孙同东为栖霞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室主任。
免去:
慕逢春栖霞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室主任职务;
孙同东栖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孙振华栖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栖霞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10月10日
索引号: | 11370686K212252559/2019-07634 | 成文日期: | 2019-10-10 |
发布机构: | 栖霞市政府办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栖人发〔2019〕38号
栖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栖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命:
慕逢春为栖霞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室主任;
孙同东为栖霞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室主任。
免去:
慕逢春栖霞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室主任职务;
孙同东栖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孙振华栖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栖霞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