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负责对本市规划区内的道路设施、桥涵设施、排水设施、防洪设施以及城市照明设施的管理和养护等。
服务指南:负责市政界内所有的占道、挖掘、排水许可及破坏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
收费项目: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占用费收取。
工作规范:对办理占道、挖掘、排水许可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的时限(3个工作日)给予办理,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时限办理的要给予正确解释。
办事纪律:文明办理,热情服务。
监督渠道:栖霞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监督投诉电话 0535-5210110
索引号: | 113706860042696806/2018-11597 | 成文日期: | 2018-01-17 |
发布机构: | 栖霞市住建局 | 组配分类: | 市政建设 |